原帖由 提摩太 于 2009-5-12 9:47:00 发表
有哪些分会?怎样才能加入 分会呢?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种类
分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分会的章程,热爱焙烤事业;
2、有加入分会的意愿;
3、具有焙烤食品相关专业(面包、糕点等)中级职称;
4、具有5年以上的面包、糕点行业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或在国家级焙烤技术比赛中获得过银奖以上荣誉证书。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分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参加会员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分会的活动;
3、优先获得分会的服务;
4、对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执行分会的决议;
2、维护分会合法权益;
3、完成分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